【论文摘要】2008年,众多企业在金融海啸的波及下,纷纷倒闭。劳务派遣这一新型劳动力市场开始显露它的价值。劳务派遣作为一种灵活的市场劳动力分配方式,因为其拥有特殊的法律关系和特征,从而区别于传统的劳动关系,使其自身能够在这场危机中被众多企业接纳。随着我国劳动力市场不断开放,劳务派遣的使用将会日趋上升。
【关键词】金融海啸 劳务派遣 用人单位 用工单位 被派遣劳务者
一、金融海啸下我国劳务派遣的大作为
我国过去一直都是“统筹统包”的计划经济国家,致使在发达国家已发展得比较完善的劳动力市场中介服务体系在我国相对落后。劳动力市场中介服务体系的发达和完善,有助于节省社会资源,充份分配劳动力,节约劳动者寻找工作的时间,降低用工单位的人力成本,从而提高社会经济运行效率。在金融海啸席卷全球造成的经济危机下,有助于企业灵活调配劳动力资本,增加企业流动资本的效益,使企业在焦头烂额的时候有苟且喘息之机。
据2008年4月13日发布的《中国就业战略报告》称,“就业中介组织通过提供就业信息等发挥着就业促进作用”,其中,“劳务派遣是我国当前迅速发展的一种新的劳动力市场中介形式。调查表明,总体上劳务派遣对雇佣规模的影响是积极的,有利于扩大就业规模”。
劳务派遣最早出现在上世纪70年代末,后一些职介机构在80年代末开始发展劳务派遣业务,到90年代中后期,因为中国产业结构转移,大量员工下岗、失业,一些民间营利性机构瞄准了劳务派遣这个可攫取利润的空间,充当了这一角色,劳务派遣业务才得以快速发展。如今,在经济危机的殃及下,中国一些企业被迫倒闭,大量的企业需要削减开支,实行经济性裁员,许多劳动者下岗、毕业生找不到工作。在“经济大萧条”的景况下,劳务派遣能够被有关部门认为是一种劳动力市场中介服务体系中就业促进的形式,笔者认为有以下原因:
(一)经济危机下长期固定的劳动关系形成企业发展的障碍。经济危机下,企业面临内忧外患的局面,一方面欠缺资本融通,一方面大量企业内部员工的经济问题需要处理。企业与劳动者形成固定的劳动关系需要企业本身有足够的资本背景作为支撑,而若此时增加劳动力成本,则会成为企业不必要的负担,减少了企业可活动的空间。劳务派遣的利用恰好能缓解企业的矛盾。
(二)经济复苏需要依靠服务业的推动,而服务业的发展则需要劳务派遣的支持。服务的主体增多、范围的扩大以及服务机构的专业化等多方面的因素促进了劳动派遣业的发展,对于劳动派遣业而言,真正的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能够满足多方主体的利益。因此,劳动派遣业真正发挥作用的领域应当在服务业。①
二、劳务派遣的法律关系分析
经济危机下使用劳务派遣的办法,是企业自营救生的较佳选择。劳务派遣通常情况下包括三方,劳务派遣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简称用工单位)以及被派遣劳务者。那么劳务派遣的法律关系包含了什么内容呢?
(一)用人单位与用工单位之间的契约关系
用人单位与用工单位之间订立的劳务派遣协议,性质上应当属于民事合同。通过签订协议,用人单位应履行向用工单位提供劳动力的义务,并有向用工单位提出支付工资及管理费的权利。双方的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②
(二)用人单位与被劳务派遣者之间的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与被劳务派遣者之间订立的是劳动合同。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与被劳务派遣者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其两者之间是正式的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履行对劳动者的全部义务。
(三)用工单位与被劳务派遣者之间的劳务关系
实际上,用工单位与被劳务派遣者之间并没有任何的契约关系。但通过用人单位与用工单位之间的合同关系,以及用人单位与被劳务派遣者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使得被劳务派遣者必须履行用工单位要求其劳动的义务,被劳务派遣者可向用工单位要求其提供安全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从法律的角度上讲,用工单位与被劳务派遣者之间形成的是劳务派遣用工关系。
三、劳务派遣关系的特征分析
在传统的劳动关系中,通常都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直接的权利义务关系:用人单位享有对劳动者劳动的全部权利,劳动者劳动只对一个用他的单位负责;相对的,劳动者只能对一个用人单位——聘用劳动者的单位提出其权利要求。可是在劳务派遣关系中则形成了“雇佣分离”的状况。③被派遣劳动者是与用人单位签的劳动合同,但却是在用工单位的监督管理下履行其劳动义务,也就是说,被派遣劳动者头上“顶”着两个老板。另外,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保障须由用人单位与用工单位共同承担。
同时,与传统的劳动关系不同的是,劳务派遣关系形成了一个“三角”关系。④用人单位和用工单位同时拥有对被派遣劳动者要求的权利。
四、金融海啸下企业利用劳务派遣的优势
利用劳务派遣的企业,即用工单位认清劳务派遣的法律关系关系及其特征后,即能够梳理出其在劳务派遣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了。
企业利用劳务派遣,不仅可以灵活使用劳动力,操控企业在经济危机中的灵活性,还能达到以下目的:(一)利用劳务派遣机构良好的社会网络,为劳动者、企业、政府机关架起沟通桥梁,从而避免企业因劳动政策不熟悉而产生的劳动争议与劳动纠纷、减少企业适应人事政策变更所耗费的精力。(二)降低用工风险(如劳动纠纷争议等),增强面对风险时的组织应变能力和人力资源配置的弹性。(三)简化与劳动者建立关系、履行义务的法律程序(如劳动合同管理、工资发放、社保缴纳、劳动争议处理等),降低管理成本费用。(四)通过劳务派遣机构专业化的人力资源服务,使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获得全方位的支持保障。
五、平衡劳务派遣中的权利义务关系
从上面第四个要点我们能够看出企业利用劳务派遣所获得的经济优势。但有人又会说,我国劳务派遣的产生,是随着劳动合同制的实施,劳动力资源市场的形成,用人单位单方解约补偿金的设立,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责任的承担等制度下逐渐出现和发展的⑤,劳务派遣相关规定主要集中于《劳动合同法》。这一系列的现象让人认为,劳动派遣的立法似乎更注重保护劳动者的权益。
为此,笔者认为,如果劳动者自愿接受派遣,就意味着其劳动行为同意接受用工单位的管理,应当受用工单位内部规章的约束。同时,由于被派遣劳动者和用工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对其不当的行为,用工单位并不能直接处理,用工单位只能对被派遣劳动者采取退回或者提请用人单位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处理,用人单位应当适用用工单位的内部劳动规章,对于被派遣劳动者的违纪行为进行处理。当然,遵从劳务派遣平衡的法律关系,平衡劳务派遣“三角”关系亦应该从三方面入手:
(一)平衡劳务契约关系
用工单位可以选择符合法定条件的用人单位。但是现实生活中,有许多用人单位为了吸收更多的业务,而压低其服务费,用人单位也因为贪图廉价的劳务费所以选择这些用人单位。事实上,选择廉价的劳务派遣机构,短期利益对用工单位有利,而实际上,其长期风险却显著升高。劳动合同法中就规定了劳务派遣机构的准入条件: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五十万元。
劳务派遣机构在接受业务的时候,应该在合同上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保障被派遣劳动者利益的同时,以免自身承担不必要的责任。
(二)平衡劳动合同关系
被派遣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是保障劳动者权益最重要的关系。在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被派遣劳动者不仅应该注意其在用工单位工作时的权益和义务,还要留意不被用工时的约定。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在被劳动派遣者无劳动期间也应当按最低工资标准按月支付给被劳动派遣者。
被派遣劳动者应该按照劳动合同自觉履行其义务。
(三)平衡劳务关系
上面的第四点说到用工单位利用劳务派遣的优势,事实上,法律同样严格规定了其义务:(一)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二)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三)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四)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须的培训;(五)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在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
此外,用工单位应该向被劳动派遣者提供同工同酬,稳定职位上的转正权,以及参加工会的集体保护权等。同样的,如果被派遣劳动者有违反用工单位的相关规定的,如前所述,用工单位可以遣回被派遣劳动者。
六、结语
劳务派遣这种用工方式如能正确利用,劳动者和用工单位将能实现共赢的局面,一些民间营利性机构也能借此契机繁荣发展,这将有利于我国劳动力市场的开放和发展,使劳动力的流动和配置更加优化和科学,为社会的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利的条件。
注释:
① 郑尚元:《我国劳动派遣现状与劳动者权益保护——兼谈《劳动合同法》(草案)中“劳动派遣”之立法规》,北京,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07年第2期,第48-49页
②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
③ 董军:《肯德基劳务派遣案引发的法学思考》,上海交通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7年,第10-11页
④ 董军:《肯德基劳务派遣案引发的法学思考》,上海交通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7年,第10页
⑤ 李坤刚:《我国劳动派遣法律规制初探》,《中国劳动》,2005年第2期,第25页
参考文献:
[1] 董军:《肯德基劳务派遣案引发的法学思考》,上海交通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7年
[2] 郑尚元:《不当劳务派遣及其管制》,《法学家》,2008年第2期,第8-13页
[3] 马国华:《劳务派遣对劳动合同制度的冲击与影响》,《工友》,2006年第6期,第30-31页
[4] 李坤刚:《我国劳动派遣法律规制初探》,《中国劳动》,2005年第2期,第25-26页
[5] 郑尚元:《我国劳动派遣现状与劳动者权益保护——兼谈《劳动合同法》(草案)中“劳动派遣”之立法规》,北京,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07年第2期,第48-51页
[6]中国就业战略报告;http://finance.sina.com.cn/hy/20080413/1238474161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