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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华遗嘱库发布的《2020中华遗嘱库白皮书》,过去七年以来,立遗嘱人群的平均年龄从77.43岁逐步下降至69.87岁,其中订立遗嘱最年轻的遗嘱人仅17周岁,遗嘱人年龄趋向年轻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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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民众的遗嘱观念、财产观念、家庭观念不断变化,我们发现其形式也日益呈现多样化。在口头、自书、代书、公证、打印和录音录像等六种遗嘱设立方式中,自书遗嘱占最大比例。而当《民法典》新增”打印遗嘱“这一遗嘱订立形式时,对于如何订立自书遗嘱、打印遗嘱又有怎样的要求呢?遗嘱人又能否以打印形式订立遗嘱呢?今天,就由广东广立信律师事务所朱赛君实习律师为您答疑解惑!


一、自书遗嘱的生效条件


《民法典》第1134条:“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自书遗嘱无需见证人在场,仅需遗嘱人亲笔书写后签名注明年、月、日即可,因此比其他遗嘱设立方式更能保护遗嘱人的隐私。

 

但同时,自书遗嘱也因无见证人在场,为了保障遗嘱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认定遗嘱是否有效时对于遗嘱人是否清楚了解遗嘱内容有较高要求。为降低自书遗嘱日后发生争议的可能性,建议遗嘱人在订立自书遗嘱的同时采用录音录像的方式来证明该遗嘱系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二、打印遗嘱的生效条件


《民法典》第1136条规定:“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三、焦点问题:以打印方式订立的遗嘱属于自书遗嘱还是打印遗嘱?


该问题应当以《民法典》颁布前后为节点分别进行分析。

(一)《民法典》颁布之前打印的遗嘱

《继承法》中没有打印遗嘱这一法定遗嘱形式,在实践生活中,因打印人的不同打印遗嘱可认定为自书遗嘱或代书遗嘱中的一种。

 

(1)《民法典》颁布前遗嘱人自己打印的遗嘱

在司法实践当中,根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继承纠纷案件若干疑难问题的解答》相关规定,继承案件中当事人以打印遗嘱系被继承人自己制作为由请求确认打印遗嘱为有效自书遗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确有达到排除合理怀疑程度的证据表明打印遗嘱由被继承人全程制作完成,并具备自书遗嘱形式要件的,可认定为有效自书遗嘱。

 

即如有证据证明该打印遗嘱属于遗嘱人全程亲自打印,能够反映遗嘱人真实的意思表示的,并具备自书遗嘱形式要件(根据《继承法》第17条的规定:“自书遗嘱必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此时打印也可结合案件情况视为“亲笔书写”从而认定为自书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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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民法典》颁布前由他人打印订立的遗嘱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继承纠纷案件若干疑难问题的解答》相关规定,打印遗嘱由被继承人以外的人制作的,应符合法律规定的代书遗嘱形式要件。

 

若是遗嘱由继承人、受遗赠人及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关的利害关系人打印并作为见证人的,上述人员均不可作为遗嘱见证人,因此不符合代书遗嘱的形式要件,此种情况的打印遗嘱应为无效。而由上述利害关系人之外的其他见证人打印的,如有两个以上其他见证人在场见证、签字并由继承人确认,该打印遗嘱应认定为有效代书遗嘱。


(二)《民法典》生效实施后打印的遗嘱


《民法典》新增了打印遗嘱这一法定形式。因此,在《民法典》颁布实施后,遗嘱人以打印方式订立的遗嘱,除了应当反映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以外,还应当符合打印遗嘱的法律规定,根据《民法典》第1136条规定:“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即在《民法典》颁布后,打印遗嘱作为一种独立的法定遗嘱形式,不再需要区分打印人的身份视情况定性为自书遗嘱或代书遗嘱,以打印形式订立的遗嘱无论是遗嘱人自己打印还是他人打印,均需满足打印遗嘱的形式要件遗嘱才能生效,即需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四、案例分析:


吴某与陈某育有一女吴小甲,于1996年与陈某离婚后,与李某再婚并育有一子吴小乙。2019年吴某在家打印了一份遗嘱,其名下两处房产一处由吴小甲继承,另一处房产由吴小乙继承,吴某遗嘱上签字并注明年月日,并将其过程全称拍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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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3月,吴某再次打印一份遗嘱,其将名下两处房产均由吴小乙继承,打印遗嘱时吴某也将其过程全称拍摄并签字、注明年月日。2021年9月吴某因病去世后,吴小甲持吴某2019年订立的遗嘱要求分得遗嘱中的一处房产,而吴小乙主张吴某2021年再次订立了一份遗嘱,应以此份遗嘱为准。


案例分析:


在本案例中,吴某2019年所订立的遗嘱是以打印形式订立,《继承法》虽未规定了打印遗嘱这一法定形式,但吴某在打印遗嘱过程中全称摄像足以证明该遗嘱能够充分反映吴某的真实意思表示,“打印”可视为吴某的亲笔书写,并且订立遗嘱时具备《继承法》中对自书遗嘱所要求的形式要件,故此份遗嘱有效。

 

而对于吴某2021年签订的遗嘱,因此时《民法典》已颁布实施,新增了打印遗嘱的法定形式,打印遗嘱需要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并且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而吴某订立遗嘱时并未有见证人在场,尽管有录像证明是吴某所写,但不满足打印遗嘱生效的要件,因此这份遗嘱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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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立信资讯丨《民法典》颁布前后自书遗嘱与打印遗嘱的效力认定
2021/12/6 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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